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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金刚的思索 影视动画植入式广告模式

    《变形金刚》全球热映,制片商左手票房钱,右手广告费,可谓左右逢源。最“赤裸裸”的3个广告是通用汽车,eBay网站和诺基亚手机,它们分别在整部电影中亮相30多次,7次和5次。真人版《变形金刚》仅仅是植入电影的广告收入,就达到4000多万美元。

    什么是植入式广告呢?有人曾经给植入式广告下了一个很精辟的定义:“When is an ad not an ad? When it's a product placement(什么时候广告不再是广告了呢?那它就是植入式广告)。”“植入式广告”是指通过把广告植入到电视剧、节目、电影场景、网络游戏等当中,使广告与之融为一体,受众不易躲避的一种广告形式。植入式广告为品牌产品带来新的接触点,让品牌与产品获得曝光机会,让商家的广告诉求更具诱惑力,表现更直接又自然。 同时,它也可以降低影视动画的拍摄制作的成本和风险。

    然而,中国动画制作人或投资人,往往忽略植入式广告市场的开发。国产动画电影如《勇闯天下》、《宝葫芦》、《魔比斯环》、《勇士》等,在植入广告运营上,无不例外地“缺席”或“忽略”了!究其原因,是意识问题还是模式问题? 从选择拍摄制作题材始,中国动画制片人,根本就没有与广告商对接!这才是根本原因。而不是动画片拍摄得好不好看,卖或卖不出去的问题。

    《变形金刚》的制作方派拉蒙公司上海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影片的确和赞助商签订了协议。不过在片中植入赞助商的广告,已经是好莱坞商业大片的惯常做法,也是分担票房风险的一种方式。而《变形金刚》导演迈克尔?贝则公开表示,自己坚定拥护在电影中植入产品广告的做法。只要动画或影视内容没有影响到剧情的连贯,很多植入式广告片段,广告也可以变得更为幽默有趣,也可以让影片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让观众感觉更加真实。

    一般而言,我们在为动画片做商业分类时,归纳为“纯艺术动画”、“艺术+商业动画”、“纯商业动画”三类。显然,《变形金刚》无论是动画片还是真人版电影,都属于“纯商业的影视作品”,其目标就是系列商业开发,其中包括玩具销售、广告销售、票房销售等……

    对比海内外商业运作模式可以发现,商品化计划重于动画制作。然而,国内动漫业商品化开发严重滞后,长期以来遵循“选题论证——剧本创作——动画制作——节目发行——产品开发”按部就班式的运作模式,这就导致了“国内动漫企业艰难运营甚至倒闭的困境”。

    自广电总局发布“禁播令”开始,海外动画大片进入中国市场显得更为困难,这也促进了中外合拍动画片趋势更为明显,这也是一条改变中国动漫消费群体消费习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在此前提下,联手玩具开发商、影视制片商、节目发行商、异业品牌产品,或植入式广告,或开发及衍生品,或联合发行节目……就成为了国内动漫业引进来、走出去奠定了基础,并使国内动漫业现在了转机,赢利模式与能力更为清晰更为强势。

(稿件来源:广东动漫游戏产业研究中心,作者:张新雄)

[中心简介]:广东动漫游戏产业研究中心(www.gdcg.net),是一家非赢利性组织机构,成立于2005年,研究员由战斗实践在动漫游戏领域一线的市场、制作、设计、渠道等专业人士组成。本中心研究、分析与发布动漫游戏产业资讯报告。研究对象涉及卡通形象设计、动画剧本创作、动画制作技术、镜头艺术、配音配乐、动画节目发行、媒体传播、周边产品开发等动漫游戏产业链各环节,从产业数据统计到数据分析,力求从消费需求到市场需求,从产品设计到产品销售,从渠道开发到渠道管理等方面为动漫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一定的实践案例和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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